關于組織開展無錫市雛鷹企業、瞪羚企業、準獨角獸企業培育庫2020年度入庫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無錫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入實施創新驅動核心戰略加快建設科技創新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錫委發〔2018〕53號)、《無錫市創新型企業倍增計劃(2018-2022年)》(錫委辦發〔2018〕72號)和《宜興市創新型企業“雁陣”培育計劃(2019—2022年)》(宜辦發〔2019〕55號)等文件精神,培育壯大我市創新型企業集群,根據《2020年無錫市創新型企業培育工作實施方案》(錫高科〔2020〕44號)有關要求,現就無錫市雛鷹企業、瞪羚企業、準獨角獸企業(以下稱“三類企業”)培育庫2020年度入庫企業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20年度入庫申報采取“定期受理、集中評審、分批入庫”的原則。市科技局將分兩批受理申報材料,第一批受理截止時間為7月3日,第二批受理截止時間為9月3日。
雛鷹企業、瞪羚企業、準獨角獸企業評價遴選每年組織一次,第一批申報且納入培育庫的企業可申請參加今年組織的評價遴選,第二批申報且納入培育庫的企業可申請參加以后年度組織的評價遴選。除2019年已通過遴選的企業外,所有在庫企業均可申報參與2020年的評價遴選。
二、入庫條件
企業入庫條件按照修訂后的《無錫市雛鷹企業、瞪羚企業和準獨角獸企業評價遴選辦法(試行)》(錫科高〔2020〕118號)有關規定執行。
1.雛鷹企業培育庫入庫條件的說明。
成立不超過8年的科技企業,指的是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申報企業注冊成立時間不超過8年,即2012年1月1日以后注冊成立的企業。
上年度研發投入100萬元(含)以上,主要針對的是上年度營業收入未達到100萬元、研發投入達到100萬元(含)以上的科技企業,注冊成立時間可不受8年限制,但營業收入超過2000萬的企業不符合申報要求。
2.瞪羚企業培育庫入庫條件的說明。
成立在3年以上10年以內的獨立法人企業,指的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申報企業注冊成立時間在3年以上10年以內,即2010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之間成立的企業。
近3年平均研發投入200萬元(含)以上,主要針對的是主營收入增長率或凈利潤增長率未達到要求,但是企業近3年平均研發投入達到200萬元(含)以上的科技企業,企業注冊成立時間可不受3年以上10年以內的限制。
3.已入庫企業無需重復申報同類培育庫。
雛鷹在庫企業可申報瞪羚、準獨角獸企業培育庫,瞪羚在庫企業可申報準獨角獸培育庫。
三、入庫程序
1.企業申報。
申請入庫企業按要求填寫申報書(見附件1),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必須與申報書所填內容相對應。具體要求見附件2。
2.材料上報。
企業申報材料(紙質件1份及電子版)統一報送至宜興市科技局高新科。
3.評審與公示。
無錫市科技局組織專家對企業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然后結合專家評審意見對申請企業進行綜合審查,最后提出入庫推薦企業名單并在無錫市科技局網站進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各申報企業要切實強化法人主體責任,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負責,嚴禁任何形式的弄虛作假行為。對于違反要求弄虛作假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聯系人:宜興市科技局高新科 周靜
電話:87986243
郵箱:326998419@qq.com
地址:宜興市陶都路8號市政府七號樓441室